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函
[ ] 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
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息如下:
律所名称:
电话:传真:邮编:邮箱:
地址:
律师姓名:电话:邮箱: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辩护律师确认委托关系后告知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函
[ ] 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
一案中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案件,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委托书
委托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涉嫌案中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用于向羁押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和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留。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系案件中
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
一案中的诉讼代理人。
受托律师代理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用于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收财产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强制医疗案件中被申请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委托代理律师,向承办机关提供或律师事务所律师留存使用。
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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