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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出台系列措施 保障复工复产

发布日期:2020-02-22 09:09:47  作者:大连刑辩律师网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相关企业积极行动,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辽宁省公安厅紧密结合公安职能,制定出台有力措施,并组织做好推动落实工作,保障复工复产,与企业携手共渡难关。

  加强复产复工企业服务保障

  向全省公安机关提出“防控疫情,服务不停”的口号,采取“六办措施”,即:通过提供“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自助办、跟进办”等服务举措,最大限度为企业复产复工提供审批便利。

  从快从简审批化学品购买、运输申请,确保消毒防疫物资生产和供应不中断。

  走访调研慰问疫情生产企业现场办公,帮助生产N95口罩企业解决难题,使N95口罩日产量实现翻倍。

  加强对应急车辆、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进城通行的联动保障和卫生检疫站点及周边交通管控,保障复工复产运输车辆快速通行,重点部位通行顺畅。同时,在车管所设立复工复产企业应急业务快速办理服务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车管业务便捷高效。

  保障复产复工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关于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出台治安管理服务举措全力保障民生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通告》,重点围绕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

  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排查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城市运行必需企业安全平稳复产复工;积极助力生产、严厉打击假劣,确保疫情防控必需企业高效、快速复产复工;协助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全面积极复产复工。

  重点打击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形式的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虚假广告罪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涉企犯罪案件线索,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执法规范有关工作,同时,深入走访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提升对复产复工企业公共服务能力

  与辽宁港航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面保障港口外贸运营秩序平稳顺畅。严格落实口岸限定区域通行人员查验通报制度,保障口岸大型石化企业常态生产运营。开通港口货运快捷通关“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通关查验时间,提高海运通关效率。

  结合疫情宣传和日常走访,对企业急需的外籍人才给予在辽停居留或口岸签证办理的必要便利。

  以保障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为重点,助力复产复工顺利开展,并加强宣传引导,为全省企业复产复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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