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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发布日期:2017-12-12 21:18:41  作者:大连刑辩律师网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根据证据是否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可以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在立案和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说,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的证据也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根据上述分类,凡在认定有罪的前提下,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的证据,都属于有罪证据。而无罪证据则只有两种:一是证明犯罪事实并未发生的证据,例如证明被害人系自杀或意外死亡,而非他杀的证据;二是证明犯罪行为并非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例如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发时没有作案时间、不在现场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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