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开庭审理期间居然当庭威胁法官和当事人,6月20日上午,上诉人覃某某在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作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当日,法院依法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覃某某拘留15日。
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在案件的法庭调查询问过程中,上诉人覃某某言语威胁法官、威胁对方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严肃法庭秩序、维护法律尊严,中山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覃某某拘留15日的处罚。
法官表示,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工作场所,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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