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鉴定一向被称为“证据之王”,在刑事案件侦破中已经使用得非常广泛。而一些冤错案的出现,有时恰恰是没有进行DNA鉴定或DNA鉴定出了问题。在辽宁省朝阳市,一名因为DNA鉴定被判九年有期徒刑的强奸犯始终不认罪,他的岳母为他奔波数年,到处申诉。作为定罪核心证据的DNA鉴定结论,也被被告人及其亲属不断质疑。
除被告人血样DNA数据鉴定外,这起强奸案中的其他证据也疑点重重,如检材来源不明、口供涉嫌通过非法手段取得、被告人体貌特征不符强奸案受害者的描述,甚至其血样DNA数据录入日期与其被抓日期出现倒挂等,而办案机关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2015年11月,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原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中心的几位权威专家,对宋金恒强奸案进行了研讨,一致认为本案存在证据造假的可能性。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给辽宁省建平县法院和朝阳市中级法院下达调卷函,要求调取宋金恒案全部案卷,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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